為保護台灣農業科研成果與本土花生產業競爭力,農業部今(4)日公告修正「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」草案,預告期間至 8 月 5 日止。未來「帶殼花生,種子」及「去殼花生,種子」都將納入限制輸出範圍,藉由法規管理防止優良品種不當流向境外。

農業部表示,台灣在落花生育種與栽培技術上累積多年成果,在雜糧作物市場具有一定優勢。近年國內陸續培育出多款具市場辨識度的花生品種,包括產量高、香氣濃郁的「臺南14號」,以及因富含花青素、外觀與風味特殊而受到關注的「黑金剛花生」。
此外,高油酸花生品種「臺農11號」與「臺南20號」也具備抗氧化、耐貯存等特性,符合食品加工與健康消費趨勢,成為國產花生提升附加價值的重要基礎。農業部指出,這些品種不只是農產品,更是科研、育種與農民長期投入累積而成的成果。
農業部說明,若優良花生種子未經管理大量輸出,可能導致核心品種與栽培技術外流,進一步削弱台灣花生產業的差異化優勢。此次修法主要目的,就是建立更完整的品種保護機制,將科研成果留在本土產業鏈中,讓實際栽培的農民能持續受益。
此次修正草案將「帶殼花生,種子」與「去殼花生,種子」同步納入限制輸出品項,也代表未來不論種子是否去殼,只要屬於繁殖用途的花生種子,都將受到輸出管理。農業部強調,相關措施並非限制一般花生產品流通,而是針對可能涉及品種繁殖與技術外流的種苗管理進行強化。
除了修法防堵品種外流,農業部也表示,後續將持續與產地農民、農民團體合作,推動契作栽培制度,穩定生產與收購模式。同時也將提升加工、烘乾等設備量能,降低產後處理風險,讓農民在品質控管與市場銷售上更具競爭力。
農業部指出,未來也會透過品牌行銷與市場區隔策略,協助國產花生建立更明確的產品價值。從品種保護、產地管理到加工行銷,政府希望打造更完整的花生產業鏈,讓台灣優良品種不只留得住,也能真正轉化為農民收益與產業升級動能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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